本案借名买房协议是否有效的见解

本案借名买房协议是否有效的见解

 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及避免不必要纷争,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本文为靳双权律师原创,转载请注明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案件介绍: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张彤和张鹏友是姐妹关系,张彤和爱人王彭育有一子王凤泽。由于当时张彤没有住房,遂找到自己的姐姐张鹏友,希望能够购买姐姐单位的集资房。张鹏友同意了张彤的请求。200631日,张鹏友参与单位集资建房,与北京市住宅合作社签订了《北京市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协议》,参加集资房为张鹏友,集资建设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北里14号楼3单元402号,建筑面积93平方米,房价款41万元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08411日张彤以张鹏友的名义支付了购房集资款41万元,同时支付了一年的物业费1800元,该房屋交付后,张彤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,并实际入住了该诉争房屋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0423日,张鹏友取得了该诉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,该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3年,张鹏友和张彤之间因该房屋的过户事宜发生争议,于是,20131023日张彤将张鹏友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的产权为其所有,法院经审理后,认定双之间出资购房的约定违反了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,驳回了张彤的诉讼请求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484日,张鹏友将张彤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诉求法院判令张彤返还诉争房屋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审判结果: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院经审理后判决: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一、张彤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北里14号楼3单元402号的诉争房屋腾空交与张鹏友;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二、张彤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张鹏友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北里14号楼3单元402号房屋的购房发票;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三、张鹏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张彤购房款、印花税、会员费、房产证办证费等相关费用41万元;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四、张鹏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张彤装修损失34千元;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五、驳回张彤的其他反诉请求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一审判决后,张彤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: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借名卖房纠纷专业律师靳双权点评: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靳双权律师认为,本案的焦点在于张彤借张鹏友名义出资购买该房的行为是否有效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本案中,经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看,生效判决已经认定张彤系借张鹏友的名义购买涉案房屋,张彤因不具备购房资格,且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张鹏友名下,现张鹏友要求张彤腾退房屋的请求,合法有据,法院应予以支持。而该房屋腾退之后,由张彤持有的诉争房屋购房发票亦应当返还张鹏友所有,该判决亦合乎情理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经生效判决已经被确认无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: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,硬挨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,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,双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本案中,由于该房屋不具备上市交易的资格,且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确认该房屋没有评估的条件,因此仅判决张鹏友将该房屋的购房款及相关款项赔付给张彤,并未支持张彤就该房屋升值部分的赔偿请求,为显示公平,仅支持了将该房屋的装修损失赔付给张彤的诉讼请求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因此,综上所述,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无过错,判决合理。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借名买房纠纷律师靳双权提示: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在此,靳双权律师提醒各位当事人,涉及到大额财产时,如:房屋买卖、房屋赠予、房屋权属变更等有关不动产交易、不动产权属变更时需三思,最好先咨询专业、资深的房地产律师,以规避交易中的风险,防止遇到不必要的纠纷,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。(文中均为化名)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  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fts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5-12-22 10:18:35 浏览:

本栏目:深圳松岗律师

上一篇:刑事案件及时委托律师的意义

下一篇:借名买房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

推荐认证律师

    深圳松岗律师

    律师广告位
    QQ393377300

    律师广告位
    QQ393377300

    律师广告位
    QQ393377300